特朗普總統任期

By 大衛斯旺森,六月3,2018。

一月29日 美國總統律師馬克·卡索維茨聲稱,總統不可能妨礙司法公正,可以拒絕傳票作證,也不能 被起訴 當總統時。 這封信似乎還聲稱他可以赦免自己的罪行。 當同一位總統的律師魯迪·朱利安尼(Rudy Giuliani) 說過 本週末,憲法規定總統可以赦免自己。

憲法實際上是這樣規定的:“除彈劾案件外,他有權對針對美國的罪行給予緩刑和赦免。” 憲法中沒有提到自我赦免的瘋狂之處。 保皇派認為總統不能妨礙司法公正的觀念也同樣如此。 如果這一點被接受,尼克鬆就不可能因即將發生的彈劾而被免職,彈劾小心翼翼地避免了他在東南亞犯下的最嚴重的罪行; 掩蓋事實比犯罪更糟糕的愚蠢想法不可能變成常識; 尼克松本來會赦免自己的。 任何總統都能夠事實上阻礙和搶先進行任何所需的調查。

我認為,關於我們在特朗普總統任期內如何達到這一點,有兩種基本理論。 一是主流可接受的觀念是 弗拉基米爾·普京對我們做了這件事。 另一個是基於事實的邊緣認識,即過去幾個世紀朝這個方向逐漸下滑,但近幾十年來卻取得了一些重大飛躍。 喬治·W·布什 不通 瓦萊麗·普拉姆·威爾遜 (Valerie Plame Wilson) 案件得到了正義,沒有被彈劾或以其他方式追究責任。 布什和奧巴馬政府拒絕遵守大量傳票,沒有造成任何後果,也沒有俄羅斯的邪惡參與。 在喬治·W·布什擔任總統期間,那些拒絕遵守國會傳票(更不用說請求)的人包括:司法部、國務卿(康迪的解釋是“不傾向於”)、副總統(他先發製人地宣布他要這樣做)。可能不會遵守這種愚蠢的做法,也沒有)、白宮法律顧問、白宮幕僚長、白宮政治主任、白宮副幕僚長、白宮副政治主任和白宮管理和預算辦公室。

與帝國總統職位的許多其他要素一樣,奧巴馬繼續執行僅在需要時才遵守傳票的政策。 這符合他以布什式的方式簽署聲明來重寫法律的做法,拒絕起訴酷刑、謀殺、未經授權的間諜活動或無法無天的監禁,擴大保密範圍,擴大法律論據以獲得更大的行政權力,發展一個全新的無法無天的體系。用機器人飛機謀殺,未經國會授權發動戰爭, .

國會對總統有兩項權力。 一是天生的蔑視。 一是彈劾。

如今,當人們拒絕遵守國會傳票時,國會有時會“蔑視他們”。 但它實際上並不能容納它們。 事實上,它希望司法部執行傳票——即使是那些發給司法部的傳票。 不用說,這是行不通的。

在過去的幾十年裡,國會曾經利用一種被稱為固有蔑視權的權力,這意味著通過強迫證人合作並將他們關押在國會山監獄直到他們認為合適的方式來維護自己的存在。 不再。 現在,“固有的蔑視”只是當國會議員走過時,普通美國人的胃裡浮現出的感覺。 根據傳統和美國最高法院的裁決,眾議院或參議院,或者實際上其任何委員會,有權指示眾議院或參議院的警衛官監禁任何被指控藐視國會的人或因藐視國會而受到懲罰。 尋找監禁他們的地方的困難已經通過多種方式輕鬆解決,並且可能很快就會再次解決。

在 19 世紀後期和 20 世紀初期,哥倫比亞特區的普通監獄通常由眾議院和參議院的武裝警官使用。 雖然該監獄不屬於國會,但還是做出了使用安排,將偶爾出現的“無禮證人”與華盛頓特區監獄的一般囚犯關押在同一棟大樓內。 地區監獄的描述如下 1897紐約時報的文章。 這個1934年 文章來自《時代》雜誌 討論了參議院在 1860 年和 1934 年利用地區監獄來懲罰藐視法庭行為的情況。1872 年,國會委員會討論了華盛頓特區監獄不受國會控制的問題,但顯然得出的結論是,武裝警長可以在那個監獄。 在其他情況下,包括同一案件,一名國會囚犯被法院傳喚出庭,國會指示警衛將囚犯運送到法院解釋情況,但不將囚犯從他的控制下釋放。

國會並不總是使用外部監獄。 1868 年,這項措施獲得批准:“決定,國會大廈索賠法院律師室對面的 A 室和 B 室,特此指定為國會大廈警察的警衛室和辦公室,並用於該目的由眾議院武裝中士負責,有權將其安裝到指定目的……。 決定,即伍利,由於他一再蔑視眾議院的權威,除非眾議院另有命令,否則將由武裝中士將其關押在國會大廈警察的警衛室,直到伍利完全回答問題上述內容,以及該委員會向他提出的與該委員會負責的調查主題有關的所有問題,同時任何人不得以書面或口頭方式與伍利溝通,除非議長下令”。

美國國會大廈以及參眾兩院的辦公樓裡充滿了可以輕鬆改造成警衛室的房間,而且事實上幾乎可以肯定已經佈滿了警衛室。 華盛頓特區到處都是監獄,其中有幾個距離國會大廈很近。 事實上,國會警察在與監獄看守人的持續諒解下廣泛而頻繁地使用它們。 國會警察還在參議院辦公樓附近的一棟大樓內拘留人員,至少是暫時拘留。

回顧國會藐視法庭的早期歷史,可以發現多種罪行,包括拒絕回答問題(有關各種主題的問題)、拒絕出示文件、未出庭等,還包括誹謗國會、攻擊國會議員、毆打國會議員拄著拐杖,甚至國會議員自己毆打參議員,還有醉酒公民不當鼓掌的案例。 雖然警察不再使用武力來對付頑抗的證人,但它仍然經常用於對付那些不恰當地鼓掌的人。

在這個國家的早期,固有的蔑視並沒有被視為“固有的”。 簡直就是所謂的蔑視。 但它完全由國會強制執行,就像藐視法院是由法院強制執行一樣,正如藐視州立法機關或早期殖民地立法機關或英國議會是由同一機構強制執行一樣。 雖然憲法沒有提及藐視法庭,但國會一致認為,國會擁有這種形式的“自我保護”的固有權利,後來得到了美國最高法院多項裁決的支持。 這通常被理解為防止干擾和攻擊,但也被理解為防止侮辱和國會權力因拒絕遵守請求或傳票而受到侵蝕。 記錄顯示,國會提出藐視法庭罪,或者更確切地說,逮捕被控藐視法庭罪的人以便對其進行審判,並不需要先發出傳票。

幾年前,《共同事業》通過這樣的聲明主張固有藐視法庭:“根據固有的藐視法庭權力,眾議院軍士有權拘留卡爾·羅夫,並將他帶到眾議院,在那裡可以審理他的藐視法庭案件,據推測,由常設委員會或特別委員會負責。 如果眾議院發現他藐視國會,他可以被監禁一段由眾議院決定的期限(不超過 110 年 2009 月初結束的第 85 屆國會的任期),或者直到他同意作證。 最高法院承認眾議院有權通過固有的藐視法庭條款執行自己的傳票,並指出,如果沒有該條款,國會“將面臨粗魯、反复無常甚至陰謀可能導致的一切侮辱和乾擾”。 在國會要求司法部代表其審理藐視法庭案件之前,1795 年至 1934 年間,固有的藐視法庭權力被使用了超過 XNUMX 次,主要是為了強制提供證詞和文件。”

儘管 “華盛頓郵報” 同意:“參眾兩院還擁有‘固有藐視法庭’權力,允許任何一個機構自行進行審判,甚至監禁那些藐視國會的人。 儘管這一權力在 19 世紀被廣泛使用,但自 1934 年以來就沒有被援引過,而且民主黨立法者也沒有表現出恢復這種做法的興趣。”

雖然眾議院必須在每兩年一次的國會結束時釋放所有囚犯(傳統上一直這樣做),但參議院或其委員會不需要也可以將他們保留到下屆國會。 服從眾議院或參議院全體會議是法定藐視法庭傳統的一部分,而不是固有的藐視法庭。 眾所周知,全體會議或委員會中存在固有的蔑視態度。

那麼,什麼是法定藐視法庭罪呢? 1857 年,國會通過了一項法律,將藐視國會的行為定為刑事犯罪(最高監禁時間為 12 個月)。 它這樣做在很大程度上正是因為需要在每次國會結束時釋放囚犯,而且還因為將人們因藐視法庭罪而接受審判非常耗時,這通常是由委員會完成的,而被告經常這樣做允許的法律顧問和證人。 鑑於國會這些天花費了寶貴的時間,誰不希望它恢復其固有的蔑視權力呢? 嗯,我們的願望實現了。 國會從未失去這一權力,事實上,自 1934 年起它一直選擇不這樣做以來,一直在行使這一權力。 固有的蔑視權是美國憲法所規定的政府最強大部門所擁有的一種權力。 它不能在法庭上被推翻,也不能被否決或赦免。 法院上訴也不能無休止地拖延。

15 年 2008 月 XNUMX 日,國會研究服務處 (CRS) 在更新後的報告中闡述了其對藐視法庭權力的理解 report。 這份報告描述了 1795 年國會首次使用藐視法庭罪。奇怪的是,在現代人看來,此事是在一些國會議員抗議有人試圖賄賂他們時發生的。 雖然今天的國會議員幾乎不會屈尊與任何沒有通過“競選融資”系統適當賄賂他們的人交談,但在當時,這一行為被認為是對國會尊嚴的侮辱。 是的,國會被認為擁有尊嚴。

彈劾幾乎和固有的蔑視一樣被低估。

約翰·尼科爾斯(John Nichols)幾年前的著作《彈劾的天才:開國元勳對保皇主義的治療》是一部傑作,應該成為美國每所高中和大學的必讀書目。 尼科爾斯提出了一個壓倒性的論據,即經常使用彈劾對於我們憲政政府的生存是必要的,彈劾程序即使不成功,通常也會產生有益的後果,推動彈劾的政治風險遠不如不這​​樣做的政治風險。值得一提的是,在美國眾議院彈劾布什的舉動會受到公眾的熱烈支持,而彈劾布什失敗將導致行政權力持續危險擴張,而我們的政府體係可能無法從中恢復——這是一項預測在奧巴馬時代,尼科爾斯(黨派民主黨人)往往忽視這一點,而在特朗普時代,尼科爾斯再次強烈支持彈劾,事實證明這一點是正確的。

您是否知道已經針對 11 名(即 8 名)美國總統提出了彈劾條款? 您是否知道,在七起案件(即八起)中,共和黨人或輝格黨人要么是彈劾的主要發起人,要么是主要支持者? 您是否知道,少數共和黨人出於對法治和總統奪取戰時權力的擔憂,發起了一場彈劾杜魯門總統的重大行動,但直到最高法院考慮到同樣的擔憂並作出反對的裁決後,這一努力才結束杜魯門(國會和總統服從最高法院)? 您知道這一努力使共和黨在下次選舉中受益嗎?

您是否知道,將憲法置於共和黨總統之上的共和黨人所投的選票決定了尼克松總統的命運? 當然,他們是在民主黨採取行動之後才這樣做的。

雖然尼科爾斯講述了自 1300 年代以來的彈劾歷史,包括彈劾首相託尼·布萊爾的努力,但我想摘錄尼科爾斯關於民主黨近期歷史的一些言論。美國。 孤立地看,這些意義並不大。 你真的必須讀這本書。 但這裡是它的味道:

“當國會民主黨未能將彈劾作為對伊朗門揭露裡根白宮猖獗非法行為的必要回應時——拒絕了狡猾的德克薩斯州議員亨利·B·岡薩雷斯的建議,他在1987 年獨自提出了相應的條款——他們認為他們正在為該黨在即將到來的總統選舉中取得勝利做好準備。 相反,副總統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George Herbert Walker Bush) 剛剛從國會因自己捲入醜聞而受到的溫和掌摑中恢復過來,於1988 年以壓倒性優勢當選總統,而民主黨在國會取得的預期進展卻未能實現。 。

“在政治鬥爭中拖後腿通常會導致慘敗,退縮的一方會倒在墊子上,並常常掙扎很長時間才能最終重新站起來。 喬治·赫伯特·沃克·布什時代的民主黨有著莫名其妙的拖後腿的傾向,如果它不能正視布什政府猖獗的不當行為問題,那麼它就面臨著不僅一次而且多次被壓垮的真正風險。 ”

“'我認為我們應該通過選舉來解決這個問題,'佩洛西反复辯稱,並方便地避免提及這樣一個事實——就像1868 年安德魯·約翰遜被彈劾時一樣,就像1952 年共和黨人討論彈劾他時的哈里·杜魯門一樣,就像理查德·尼克鬆在1974 年被彈劾時一樣。 1998 年眾議院司法委員會投票彈劾他,就像XNUMX 年比爾·克林頓被彈劾一樣,喬治·布什和迪克·切尼不太可能再次面對美國選民。

“‘我們怎樣才能彈劾這個人?’ [專欄作家哈羅德]邁耶森的回答是“我們不能”——不是因為布什無可非議,而是因為“現在糾纏於彈劾將會耗盡選舉努力的能量,如果彈劾真的能夠實現的話,選舉努力就需要成功”。議程。' 因此,一位精明的左翼政治作家邁爾森的建議是嘗試一種誘餌和轉換。 在醫療保健和教育方面競選,贏得國會席位,然後也許開始考慮彈劾問題。 這種策略存在雙重問題:首先,他們誤讀了彈劾政治。 其次,他們認為彈劾只不過是一種黨派政治行為——正是伊利諾伊州共和黨人、眾議院少數黨黨鞭萊斯利·阿倫茲(Leslie Arends) 在1974 年所說的,當時,在眾議院司法委員會就針對理查德·尼克松(Richard Nixon) 的彈劾條款進行投票前夕,他宣稱“彈劾純粹是民主黨的策略。 我們應該承認這一點,我們應該作為共和黨人站出來反對整個計劃。 幾天之內,阿倫茲看起來非常愚蠢,因為超過三分之一的司法委員會共和黨成員,包括幾位重要的保守派人士,都投票支持彈劾。 幾週之內,阿倫茲不再看起來,但確實是個傻瓜,因為選民將數十名反對彈劾的共和黨人掃地出門……”

一個響應

  1. 大衛對特朗普使用了一個可愛的(並且具有戰略重要性的)措辭——把重點放在這樣一個事實上:特朗普是一位皇帝,以及我們最大的(恕我直言,唯一的)帝國的致命癌瘤埋藏並隱藏在我們的“身體政治”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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