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唐納爾·沃爾特,22 年 2018 月 XNUMX 日
在最近的 Facebook 帖子中,我提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在某種程度上與其他所謂的人權和公民權利並不相同。 一位受人尊敬的朋友反駁說,他和其他人認為保護自己免受暴力攻擊的權利是首要權利,第二修正案是保護所有其他人的權利。
自我保護的權利
儘管有關於“管理良好的民兵”和“自由國家的安全”的部分,我承認第二修正案可以被解釋為個人自衛的權利(至少自 2008 年以來一直如此解釋) 。 我進一步承認,個人安全和保障的權利,以及保護自己的權利,等於(同等)生命權、自由權、尊嚴權、清潔水和衛生設施權、健康食品和醫療保健權、謀生權工資、擁有財產以及免受歧視和壓迫的自由。 這些都是必不可少的,人身安全同樣重要。
我不同意第二修正案,因為它不起作用。 如果目標是我們人民的安全,那麼賦予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只會讓我們更不安全,而不是更安全。 這方面的證據可能會受到一些人的質疑,但相反的證據充其量是微不足道且含糊不清的。 武裝越來越多的公民似乎並不能保護我們免受暴力襲擊。 有人建議我們也許還需要更多槍支。 我以最強烈的措辭表示不同意。
有人認為,邪惡與人類一樣古老,而且不會很快消失。 這是真實的。 然而,全新的是殺戮能力的不斷升級。 當這種趨勢持續下去時,進一步武裝自己不可能帶來一個更安全的社會。 暴力會引發暴力。 它是自我延續的。 破壞性武器的激增如何減少暴力死亡並使我們的孩子和我們自己更安全?
也有人說,邪惡無處不在,會找到方法獲得殺人的手段。 他們的論點是,侵犯好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將使他們處於難以忍受的劣勢。 然而,對於大多數人來說,攜帶槍支會帶來一種錯誤的安全感(儘管有相反的軼事案例)。 此外,槍支在人口中的普及率不斷提高,使那些懷有惡意的人更容易獲得槍支,同時也增加了好人意外死亡的可能性。 答案是減少槍支擁有量,而不是增加。
反抗壓迫的權利
自我保護的權利有時延伸到包括抵制某些政府機構或其他機構對我們自由的無理侵犯的權利。 大多數槍支擁護者不會走這麼遠,當他們這樣做時,幾乎只是作為一種旁白,如果你願意的話,可以隨手而為。 他們似乎明白,用個人武器反抗政府對任何人來說都沒有好結果。 不過,如果有人說得足夠快,也許這聽起來像是擁有一把槍的好藉口。
儘管如此,我確認個人抵抗壓迫的權利與上述任何人權和公民權利一樣基本。 只是有充分的證據表明,非暴力抗議比武裝抵抗更有效。 學習使用這些方法會帶來巨大的好處。
(槍支倡導者也明白,第二修正案與狩獵或體育活動無關,而且從來都不是,但他們經常提出這一點。如果自由權包括狩獵和體育活動,那麼出於這些目的擁有槍支的權利就是顯然具有輔助重要性並受適當監管。此處不適用侵權行為。)
抵抗外來侵略的權利
在批准時,第二修正案(至少部分)是關於讓平民能夠保持獨立以抵禦外國威脅。 有人告訴我,我們在革命戰爭中使用的大量武器都是私人擁有的。 當然,沒有人可信地認為這就是今天第二修正案的含義。 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被視為個人權利,與軍隊或民兵服役無關。
當我們談論外國入侵時,有沒有其他人注意到私人公民日益武器化與民族國家日益軍事化之間的相似之處? (1) 兩者都是破壞和謀殺能力不斷升級的結果,而且都是自我延續的。 (2) 它們都不起作用。 戰爭和戰爭威脅只會導致更多的戰爭。 答案不是增加軍費開支。 答案是 ”全球安全系統:戰爭的替代方案”,如所描述的 World Beyond War.
我們如何從這裡到達那裡?
一旦我指出更多(且更致命)的槍支不但不能保護我們,反而會降低我們的安全性,下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處理現有的所有槍支? 我們該如何處理現在流通的數百萬支 AR-15?” 畢竟我們不能把每個人的槍都從他們手中奪走。 那麼那些已經掌握在不懷好意之人手中的槍支又如何呢?
同樣,當我和人們談論一個 world beyond war,下一個問題是“我們如何保護自己和我們的國家免受世界上所有邪惡的侵害?” 別說戰爭制度不起作用,只要我們削減一點軍事力量,其他國家(或恐怖組織)不就更有底氣來攻擊我們了嗎?
改變我們的信念
- 結束(或大大減少)與槍支有關的死亡的最大障礙是相信槍支暴力是不可避免的,並且擁有槍支是保護的必要條件。 結束戰爭的主要障礙是相信戰爭是不可避免的,並且對於我們的安全來說是必要的。 一旦我們相信沒有槍支我們就可以安全,一旦我們相信我們可以超越戰爭,這兩個方面的許多常識性解決方案就可供討論。
- 為什麼改變我們的信念如此困難? 最大的原因是恐懼。 恐懼是推動戰爭和槍支暴力自我實現循環的力量。 但由於這些都是惡性循環,解決這些問題的唯一方法就是打破循環。
跟著錢
- 真正的槍支安全和結束戰爭的第二個最重要的障礙是該國槍支製造和軍事工業綜合體涉及大量資金。 老實說,這是一個巨大的問題,需要我們所有人共同解決。
- 一種方法是撤資。 我們需要利用一切機會鼓勵我們所屬的組織停止投資武器製造和戰爭機器。 另一種方法是倡導將臃腫的“國防”稅收支出轉移到幫助實際人民和基礎設施的計劃中。 當人們看到在建設性項目而不是破壞性項目上花錢的好處時,政治意願最終會改變。
採取適當的步驟
- 我碰巧相信快速改變是可能的,但這兩個目標都不會一次性實現。 我們現在甚至可能還不知道所有必要的步驟,但我們確實知道其中的許多步驟,我們不應該讓懷疑阻礙我們採取行動。
安全與保障:基本人權
在我最初的Facebook 帖子中,我對第二修正案提出了異議,因為不知何故,擁有和攜帶槍支的權利(保留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似乎並不像我提到的許多其他人權和公民權利那樣有效。 我了解到安全和保障的權利是基本人權,現在我看到這些權利中還包括保護自己免受攻擊的權利。 然而,在本文中,我試圖表明,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並不能很好地實現個人的自我保護權利。 第二修正案不起作用; 它並不能保證我們的安全。 事實上,個人持有和攜帶武器的權利很可能侵犯民眾更基本的安全和保障權利。
憲法對於美國“提供共同防禦”的含義含糊其辭,但似乎同樣清楚的是,我們至少在過去半個世紀(可以說更長時間)所做的事情並沒有發揮作用。 它對我們不起作用,對世界其他地方也不起作用。 一個人的安全權取決於所有人的安全,如果沒有非軍事化,全球安全就不可能實現。
如果我們相信這是可能的,我們就能達到 world beyond war 和一個超越槍支暴力的國家。 這需要政治意願和勇氣來對抗強大的金錢利益。 它還需要從現在開始,一步一步地採取我們理解的步驟。
一個響應
這是一篇寫得很好、內容豐富的文章。 不過,我想對一些事情發表評論。
首先,我在去年年底讀到了一張郵票上關於這個主題的描述。 他們說槍支管制不是解決辦法,因為人們可以通過非法方法獲得槍支。 英國海軍罪案調查處(NCIS)負責人表示,犯罪率惡化是因為犯罪分子變得更加無禮。
另一方面,他們也表示槍支文化是問題所在。 例如,他們指出我們的社會(美國)不再教導個人責任,而是開始教導依賴和“我有禍了”的態度。 他們還提到精神衛生機構資金匱乏。 然而,我覺得他們忘記提到有些人認為如果你有槍,你就需要開槍。
關於這一點,我讀到了一項小型研究,其中七個人被問及是否需要向某人開槍。 大多數人承認他們只需要揮舞武器即可。
(如果您沒有時間發表長評論,請從這裡開始閱讀。)簡而言之,我認為這是一本很棒的讀物。 不過,我想補充我的兩分錢。 我讀了別人對這個主題的看法。 他們認為槍支管制不是解決辦法,因為拿走槍支並不能解決所有問題。 他們接著說文化是問題所在,因為我們不再被教導如何負責任。 相反,他們被教導說,有受害者情結是可以的。 那我們幾乎沒有選擇來治療心理健康。 然而,他們沒有提到有些人相信如果你拿著槍就必須開槍。 儘管如此,還是有少數人表示,他們只需要出示武器即可避免發生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