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從與不服從

By 霍華德·津恩8月26,2020

摘錄自 津恩讀者 (七故事出版社,1997 年),第 369-372 頁

“遵守法律。” 這是一種強有力的教義,常常足以克服深刻的是非觀念,甚至超越個人生存的基本本能。 我們很早就知道(這不是我們的基因)我們必須遵守“土地的法律”。

...

當然,並非所有規則和規定都是錯誤的。 人們對於遵守法律的義務一定有著複雜的感受。

當法律讓你陷入戰爭時遵守法律似乎是錯誤的。 遵守反謀殺法似乎是絕對正確的。 要真正遵守該法律,您應該拒絕遵守將您送入戰爭的法律。

但主流意識形態沒有給遵守法律的義務留下明智和人道的區分空間。 這是嚴厲而絕對的。 這是每個政府的不屈不撓的規則,無論是法西斯政府、共產主義政府還是自由資本主義政府。

希特勒領導下的婦女局局長格特魯德·肖爾茨-克林克(Gertrude Scholtz-Klink)在戰後向採訪者解釋了納粹的猶太政策:“我們始終遵守法律。 你們在美國不就是這麼做的嗎? 即使您個人不同意某項法律,您仍然會遵守它。 否則生活就會一片混亂。”

“生活將會變得混亂。” 如果我們允許不遵守法律,我們就會陷入無政府狀態。 這個想法被灌輸給每個國家的人民。 公認的短語是“法律與秩序”。 這句話讓警察和軍隊出動各地驅散示威活動,無論是在莫斯科還是芝加哥。 它是 1970 年肯特州立大學四名學生被國民警衛隊殺害的幕後黑手。 這是1989年中國當局在北京殺害數百名示威學生時給出的理由。

這句話對大多數公民來說很有吸引力,因為他們害怕混亂,除非他們自己對權威有強烈的不滿。 1960 世紀 XNUMX 年代,哈佛法學院的一名學生對家長和校友說了這樣的話:

我們國家的街道一片混亂。 大學裡充滿了叛逆和騷亂的學生。 共產黨人正在尋求摧毀我們的國家。 俄羅斯正在用她的力量威脅我們。 共和國正處於危險之中。 是的! 來自內部和外部的危險。 我們需要法律和秩序! 沒有法律和秩序,我們的國家就無法生存。

掌聲經久不息。 當掌聲平息後,學生平靜地告訴聽眾:“這些話是阿道夫·希特勒在1932年說的。”

當然,和平、穩定和秩序是人們所嚮往的。 混亂和暴力則不然。 但穩定和秩序並不是社會生活唯一理想的條件。 還有正義,意味著公平對待所有人,所有人享有自由和繁榮的平等權利。 絕對服從法律可能會帶來暫時的秩序,但不一定會帶來正義。 如果不這樣做,那些受到不公正對待的人可能會抗議,可能會反叛,可能會造成混亂,就像十八世紀的美國革命者所做的那樣,就像十九世紀的反奴隸制人士所做的那樣,就像本世紀的中國學生所做的那樣,就像勞動人民所做的那樣幾個世紀以來,罷工在每個國家都是如此。

摘錄自 津恩讀者 (七故事出版社,1997 年),最初發表於《獨立宣言》的頁面(哈珀柯林斯出版社,1990 年)

一個響應

  1. 所以,在這個 Dumpf 垃圾箱時間
    以正義之名
    我們必須承擔越來越大的風險
    還要繼續反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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