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徵兵

由CJ Hinke
摘自 自由基:監獄中的戰爭抵抗者 作者:CJ Hinke,即將出演2016的Trine-Day。

令人難以置信的是,在21世紀,世界上大約一半的民族國家實行軍事徵兵。 根據維基百科,該名單上的國家可能仍在強制徵兵。

在所有情況下,都需要登記,但兵役可能不需要; 這種做法肯定會導致一些拒絕徵兵的人。 在某些情況下,其他形式的兵役是強制性的,這也會導致原則上拒絕。

帶星號 * 的國家列出了替代服役或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規定,這些規定的豁免也會導致絕對主義拒絕; 在某些情況下,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是憲法規定的。 政府未能提供依良心拒服兵役或替代服務,違反了幾乎所有這些民族國家都是其締約國的聯合國公約、《世界人權宣言》(第18 條)和《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國際公約》(第18 條)。

1978 年聯合國大會第 33/165 號決議明確承認“所有人都有權拒絕在軍隊或警察部隊服役”。 1981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在其第40(XXXVII)號決議中再次支持依良心拒服兵役。 1982 年,第 1982/36 號決議重申了這一點。

聯合國《人權維護者宣言》A/RES/53/144於1984年開始製定,並於1998年《世界人權宣言》發表50週年之際由大會正式通過。

此外,聯合國人權委員會於5年1987月1987日在第46/1989號決議中決定,“出於良心拒服兵役必須被視為合法行使良心和宗教自由權。” 難民署第59/1991 號決議重申了這一點,指出“所有會員國都有義務促進和保護人權和基本自由,並履行根據各項國際人權文書、《聯合國憲章》和《聯合國憲章》所承擔的義務。人道主義法”並“呼籲會員國向依良心拒服兵役者提供庇護或安全過境到另一國家”。 聯合國難民署 1991 年第 65/XNUMX 號決議承認“青年在促進和保護人權方面的作用,包括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問題。”

聯合國人權委員會1993年第1993/84號決議也明確提醒會員國註意聯合國此前的決議。

1995 年,聯合國難民署第 1995/83 號決議重申了這一點,承認“每個人都有權出於良心拒服兵役,這是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的合法行使”。

難民署於 1998 年通過第 1998/77 號決議再次這樣做,該決議重申“各國在其法律和實踐中不得在服務條款或條件或任何經濟、社會、文化、民事或政治權利”,提醒實行義務兵役制但尚未作出此類規定的國家,建議它們向出於良心拒服兵役者提供與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理由相符的各種形式的替代役役, - 戰鬥人員或平民性質,為了公共利益,而不是懲罰性質”,並“強調各國應採取必要措施,避免因良心拒服兵役者被監禁或因未服兵役而受到重複懲罰,並回顧說任何人不得因根據各國法律和刑事訴訟程序最終被定罪或無罪的罪行再次承擔責任或受到懲罰。”

2001年,歐洲委員會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上表示,“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權利是思想、良心和宗教自由權的一個基本方面”。 1960年,除安道爾、冰島、愛爾蘭、列支敦士登、馬耳他、摩納哥和聖馬力諾外,歐盟所有民族國家都應徵召入伍。 目前,25 個歐盟國家已廢除徵兵制,仍有 15 個國家仍在強制徵兵。 阿塞拜疆、白俄羅斯、希臘和土耳其不為 CO 提供替代服務。

2002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通過了第2002/45號決議,根據第1998/77號決議,呼籲“各國審查其現行有關依良心拒服兵役的法律和做法”,並考慮高級專員報告中概述的信息。 2004年,聯合國難民署通過了關於保護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第2004/35號決議,2006年,聯合國人權委員會第2/102號決議得到了33個聯合國成員國的附議。 2006年,難民署發布了第4/2006/51號分析報告,“關於依良心拒服兵役者的最佳做法”。

2012年,聯合國人權理事會向聯合國大會提交了第20/12號決議,“促進和保護所有人權”……“包括出於良心拒服兵役,並得到了34個聯合國會員國的附議,其中許多是徵兵國。 聯合國人權理事會 2013 年第 24/17 號決議最近重申了這一方向,並提到了聯合國人權委員會 2012 年第 20/12 號決議。

人權委員會還發布了關於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和逃兵提出的難民申請的《國際保護指南第 10 號》。 來自數十個國家的數百名依良心拒服兵役者已根據 1 年《聯合國公約》第 2A (1951) 條和/或 1967 年《難民地位議定書》向第三國申請庇護。

可以訪問按公約和國家分類的聯合國良心拒服兵役工作的內容豐富的多頁概述 点击這裡.

國際特赦組織將全球所有二氧化碳囚犯列為“良心犯”。

有政客在聽嗎?還是這一切都只是口頭說說而已?

“逃兵”的定義標準包括支付替代兵役費用的富人。 所有擁有軍隊的國家也都有服兵役的逃兵。 幫助或隱藏逃兵也是刑事犯罪。

所有國家都有少量的耶和華見證人和其他宗派拒絕者。 政客們欺負年輕人和弱者。 我們支持一切公開和秘密拒絕服兵役的方式。

標有√的國家被列入反戰者國際“世界徵兵和依良心拒服兵役調查

我列出了法律中仍保留徵兵制但目前尚未強制執行的國家。 這些統計數據(如有)可能無法準確反映拒絕者的實際數量; 統計範圍為1993年至2005年。 在許多情況下,居住的外國人也有資格徵兵,特別是在美國。

我沒有包括叛軍準軍事部隊強制徵募的“新聞團伙”。 這種做法在存在此類衝突的國家很普遍。

請注意,許多國家/地區沒有記錄任何信息。 作者呼籲讀者提供任何進一步的信息,以使這項調查更加完整。

這是21世紀的恥辱之牆,真正的流氓國家奴役年輕人進行戰爭。

√ 阿布哈茲
√ 阿爾巴尼亞* – 重複起訴
√ 阿爾及利亞
√ 安哥拉
√ 亞美尼亞* – 16,000 名逃亡者; 歐盟人權法院維持耶和華見證人的起訴(2009 年)
√ 奧地利*
√ 阿塞拜疆* – 2,611 人(2002 年)入獄
√ 白俄羅斯* – 30% 拒絕徵兵; 每年 1,200-1,500 名逃兵/逃兵; 99%的新兵裝病躲藏起來
√ 貝寧
√ 不丹
√ 玻利維亞 – 80,000 名逃亡者; 徵召海外流亡者和難民
√ 波斯尼亞*
√ 巴西*
√ 百慕大*
√ 布隆迪
√ 佛得角
√ 中非共和國
√ 乍得*
√ 智利 – 10,000 名非註冊者
√ 中國
√ 哥倫比亞* – 50% 逃避兵役; 強制入伍,軍官被指控開小差; 軍隊和警察不服從和開小差 6,362 人服役
√ 剛果*
√ 古巴
√ 庫拉索島和阿魯巴島
√ 塞浦路斯
√ 丹麥* – 每年有 25 名拒絕徵兵的人
√ 多米尼加共和國
√ 厄瓜多爾——10%的應徵入伍者沙漠
√ 埃及 – 4,000 名逃兵
√ 薩爾瓦多* – 海外流亡者和難民
√ 赤道幾內亞
√ 厄立特里亞——12名應徵入伍的囚犯、秘密審判、無限期拘留、酷刑; 沒有醫療護理,拘留期間死亡; 因逃離該國而被監禁和即決處決; 強制入伍,無限期服役; 吊銷公民身份、商業執照和駕駛執照、護照、結婚證書、國民身份證、拒絕出境簽證; 三名耶和華見證人在未經指控或審判的情況下入獄 14 年以上
√ 愛沙尼亞*
√ 芬蘭* – 3 名專制主義囚犯
√ 加蓬
√ 格魯吉亞* – 2,498 名逃兵
√ 德國*
√ 加納
√ 希臘* – 數百名公開拒絕徵兵、海灣戰爭反對者; 重複起訴; 入獄後,公民權利被中止五年:拒絕投票、選舉議會議員、從事公務員工作、
獲得護照或營業執照; 大量流亡海外的兵役
√ 危地馬拉 – 350 名士兵、75% 的應徵入伍者、頻繁的法外處決
√ 幾內亞
√ 幾內亞比紹
√ 黑塞哥維那* – 1,500 個 CO
√ 洪都拉斯 – 29% 逃避兵役,50% 逃兵
√ 印度尼西亞
√ 伊朗——眾多徵兵和逃兵流亡者,可能要到 40 歲之後才能返回
√ 伊拉克 – 逃兵、截耳、額頭烙印的死刑
√ 以色列——拒絕巴勒斯坦佔領戰爭的人數呈指數級增長; 拒絕徵兵從高中開始; CO 面臨軍事法庭——軍事法庭、重複判決; 女性可以擔任 CO,但男性則不行; 眾多逃兵、流亡者和難民
√ 象牙海岸
√ 喬丹
√ 哈薩克斯坦 – 40% 逃兵,3,000 名逃兵
√ 科威特——普遍存在逃兵現象
√ 吉爾吉斯斯坦
√ 老撾——普遍存在逃兵現象
√ 拉脫維亞*
√ 黎巴嫩
√ 利比亞
√ 立陶宛*
√ 馬達加斯加
√ 馬里 –
普遍開小差
√ 毛里塔尼亞
√ 墨西哥
√ 摩爾多瓦* – 1,675 個 CO,數百個被拒絕
蒙古
√ 黑山*——逃兵現象普遍存在,26,000 名逃兵被指控; 150,000 名流亡者
√ 摩洛哥 – 2,250 名逃兵,五名軍官被處決
√ 莫桑比克——強迫入伍、大規模逃兵
√ 緬甸*
√納戈爾內卡拉巴赫
√ 荷蘭* – 拒絕對阿富汗履行職責
√ 尼日爾
√ 朝鮮 – 逃兵和逃兵被判處死刑
√ 挪威* – 2,364 個 CO,100-200 個專制拒絕者
√ 巴拉圭* – 強制入伍; 6,000 名 CO,佔義務兵的 15%
√ 秘魯 – 強制入伍
√ 菲律賓 – 兩名歷史未登記者; 被叛軍準軍事部隊強迫入伍
√ 波蘭* – 羅馬天主教徒被拒絕擁有 CO 身份(波蘭 87.5% 是天主教徒)
卡塔爾 – 2014 年重新實行徵兵制
√ 俄羅斯* – 每年 1,445 個 CO,拒絕率 17%; 最高法院保護(1996); 佛教徒、耶和華見證人除外; 30,000 名逃兵和 40,000 名逃兵; 徵召流亡者和難民
√ 塞內加爾
√ 塞爾維亞* – 9,000 個 CO; 26,000 名逃兵和逃兵; 150,000萬名流亡國外的兵役
√ 塞舌爾
√ 新加坡——數百名耶和華見證人拒絕者,被軍事拘留12-24個月; 重複句子; 專制主義拒絕者被罰款和判刑
√ 斯洛文尼亞*
√ 索馬里 – 軍官被視為逃兵
√ 韓國 – 13,000 名監獄囚犯,每年 400-700 人; 5,000名拒絕服兵役者,重複判決; 徵召難民和流亡國外
南蘇丹
√ 西班牙* – 數十名公開拒服兵役者,反對海灣戰爭
√ 塞族* – 普遍存在的逃兵和逃兵現象
√ 蘇丹——2.5萬逃兵,強制入伍,包括大學; 禁止入伍年齡的男性出國旅行
√ 瑞士* – 每年 2,000 個 CO; 每年 100 名拒絕專制者,判處 8 至 12 個月的刑期; 軍事法庭的審判
√ 敘利亞 – 猶太人被豁免
台灣
√ 塔吉克斯坦——逃兵和逃兵現象普遍存在
√ 坦桑尼亞
√ 泰國——30,000萬名逃兵、公開拒服兵役事件
√ 外德涅斯特*
√ 突尼斯* – 強迫入伍、普遍開小差
√ 土耳其——74名公開拒服兵役者,重複判刑; CO 被視為逃兵; 貶低軍隊或“疏遠公眾服兵役”屬於犯罪行為; 每年有 60,000 名逃避兵役的人; 反對者被當作逃兵入獄; 徵召難民和流亡國外
√ 土耳其占領領土 – 14 個已宣布的 CO
√ 土庫曼斯坦——大量逃兵,20%開小差,2,000名逃兵; 毆打、威脅強姦
√ 烏干達——強迫入伍,包括兒童兵; 普遍開小差
√ 烏克蘭* – 僅限宗教團體:基督复臨安息日會、浸信會、复臨改革派、耶和華見證人、靈恩派基督徒; 2,864 個 CO; 公開絕對主義拒絕的發生率; 10% 合規,48,624 名逃兵; 徵召國外難民
阿拉伯聯合酋長國 – 2014 年重新實行徵兵制
英國 – 王子於 2015 年 XNUMX 月呼籲徵兵
√ 美國* – 數千萬逃兵者未能登記、未能報告地址變更; 數以千計的專制主義拒絕者; 僅 20 起起訴,判處 35 天至 250,000 個月不等; 對協助、教唆、慫恿者提出共謀指控; 五年監禁,罰款 XNUMX 萬美元; 拒絕入伍者和逃兵; 逃兵被指控犯有戰時罪行; 徵兵和逃兵流亡者
√ 烏茲別克斯坦*
√ 委內瑞拉——強迫入伍、普遍逃兵和開小差; 每年有 34 名公共專制主義拒絕者、180 名 CO 逃兵
√ 越南——普遍存在的逃兵和逃兵現象
√ 西撒哈拉
√ 也門——大量逃兵和開小差
√ 津巴布韋*

據了解,各國拒絕徵兵的人數差異很大。 在某些情況下,可能只有少數。 這一小撮人也值得被保護——你也可以成為其中的一員! 在每個實行軍事徵兵制的國家中,都有拒絕服兵役的人和被徵召入伍的囚犯。 凡是有軍隊的國家,無論是最自由的國家還是最專制的國家,都會有出於良心拒服兵役的人和逃兵。

2回應

  1. 斯洛文尼亞不應該出現在這個名單上。 斯洛文尼亞的徵兵完全是自願的,只有登記是強制性的。 不起草不會產生任何後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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